2026年度﹥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工装采购项目已由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工装采购项目
2.2 需求地址:石河子市
2.3 项目规模: /
2.3本公告招标共分 一个标段。
2.5.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工装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2.5.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30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标注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份送至。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