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土壤氡检测服务
一、招标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5〕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壤氡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土壤氡检测服务。
2.2招标范围:根据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附录C土壤氡浓度测定: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采用10m×10m网格均匀布点,需采样2500个点位覆盖整个检测场地。
2.3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东至丙二十八街、南至兴启路、西至人民大街、北至现状空地;A地块南至兴启路、西至人民大街、东至丙二十七街、北至现状空地;B地块南至兴启路、东至丙二十八街、西至丙二十七街、北至现状空地。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2.5服务承诺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6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附表中产包含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开展土壤氡(土壤氡浓变,土壤表面氡析出率)监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检测负责人具有岗位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类似的检测项目业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盖红章扫描
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