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FTC-BJ01-260508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1包);(002)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1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02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地点:网上获取。2.方式:须提供《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信息、发送盖章版和Excel)和标书费转账凭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获取【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3.文件制作费:500元/本/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北京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预算金额:1600万元,其中01包815万元/三年,02包785万元/三年
2.采购需求
01包:标的名称: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1包);采购包预算金额(三年,万元):815;采购包预算金额(一年,万元):
第一年265万元、第二年270万元、第三年280万元;简要服务要求:蔬菜类、水
果类、米面粮油类、肉蛋类、鲜活水产品类、酒水奶制品类、熟食豆制品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02包:标的名称: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2027年至2029年度食材采购项目(02包);采购包预算金额(三年,万元):785;采购包预算金额(一年,万元):
第一年255万元、第二年260万元、第三年270万元;简要服务要求:冻货类、干
货类、调料类、点心类、水饺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用“一招三年,一年一签”模式,合同为每年签署一次,次年合同的签署依据上一年的考核结果而定,考核结果合格,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签署次年合同。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中止或不再续签,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进口产品管理。
2.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模式,在分包评审过程中,若
投标人获得第一个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继续参与后面分包的评审
,但不得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