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2029年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
1.采购条件
依据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内控制度及实施方案的规定,受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拟对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2029年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2029年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项目编号:Q53A00W26001262)。
2.2采购内容及要求: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2029年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含口腔耗材和义齿加工产品类,本次遴选采购共计24个标包,各标包采购信息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响应,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标包号 拟采购耗材名称 备注
001 钢质机用根管器械等 /
002 成形片夹等 本标包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清单
003 口腔修复用氧化锆瓷块等 本标包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清单
004 超声洁牙机工作尖等 本标包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清单
005 光固化牙体粘接剂等 本标包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清单
006 自固化通用粘结剂等 本标包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清单
007 模型树脂等 /
008 牙科种植体系统等 /
009 牙种植体及附件等 /
010 牙科种植体等 /
011 胶原蛋白海绵等 /
012 骨填充材料等 /
013 钴铬合金铸造冠等 /
014 加肩台瓷等 /
015 树脂位置定位器-位置定位器等 /
016 二氧化锆切削全瓷冠(桥、贴面、嵌体)等 /
017 铸瓷牙等 /
018 美学诊断蜡型设计等 /
019 定制式透明矫治器 /
020 定制式额下颌关节矫治器等 /
021 胶原蛋白海绵 /
022 正畸金属托槽 /
023 基台及附件等 /
024 牙科成型楔子(补充装)等 /
23交货期:在接到遴选人采购需求计划后,一般医用耗材在48小时内供货,紧急用耗材4小时内配送到位。
2.4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三年,采购人一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成交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2.6质量要求及标准: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3.3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3.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2个月或依法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6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
品;
3.8供应商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生产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且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承诺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成交后提供;
3.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遴选文件,将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获取遴选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遴选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本项目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6年8月6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