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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8-08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QZBYC[2026]217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金额:30.00万元;2、最高限额:30.00万元;3、采购需求:麻醉监护仪2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9、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10、符合条件的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为: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伍家院区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6日12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盖章复印件报名投标。(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售价:4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宜昌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