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制水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院拟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80000元
3、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1血液透析室制水设备详见采购需求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货物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
(2)提供完整的公告网页打印版(原件)。
(3)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原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在领取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资料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时00分。
3、地点:衡阳市,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