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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2-26 浏览次数:3

2026年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ZCZB02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

3.2财务要求:①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债券发行的成功经验,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发行的成功案例;

3.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编号:2026ZCZB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已经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

2.2服务内容: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招标人撰写注册发行材料,协助招标人统筹协调会计、评估、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发行前的资产重组、业务梳理、历史沿革核查等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其满足债券发行的合规性与资质要求。主导开展注册发行相关工作,完成项目的全流程上报及与交易所审核人员的沟通工作,在发行前为招标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发行建议与方案,并完成债券承销发行工作,以及负责债券成功发行后的存续期管理工作。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全面负责债券的承销工作;

2.3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额度的2.9‰/年(含税);

2.4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

2.5计划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本息全部兑付完毕且存续期管理结束之日止;

2.7服务标准: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债券发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审核并成功发行;

2.8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证券承销”;熟悉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

3.2财务要求:①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债券发行的成功经验,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发行的成功案例;

3.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09时00分,地点: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