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6-C-0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招标人: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一、招标条件
本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次招标选定一家优质的食材配送供应商,负责提供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类新鲜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味品等,确保食材供应的质量、安全、及时性及价格合理性,以满足食堂高效稳定的运营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胺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要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
4.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发〔2025〕34号文件要求,食堂米、面、油、肉、蛋、蔬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全部采购本国产品,不采购非本国产品。采购文件明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优先选用境内生产、符合质量安全与溯源要求的食材。评审环节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优惠,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本国产品供应商。强化履约验收,核验产地、生产资质与溯源信息,确保政策落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合规高效,助力食品安全与本土产业发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如配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专业检测人员的资格证等。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8.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