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粤北人民医院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C-SG26JC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粤北人民医院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粤北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粤北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粤北人民医院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粤北人民医院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
5.如响应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
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6JC021
项目名称:粤北人民医院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最高限价:5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交货期是否允许进口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1套50.0050.00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是
2.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4.本项目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向邮箱发送邮件。
方式:通过邮箱获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