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6地块考古勘探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6地块考古勘探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请潜在供应商通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KHJ-202605。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6地块考古勘探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大街以东、兴启路以北,遗址考古勘探面积共为50000平方米。
1.5预算金额:56万元。
1.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1.7采购需求:完成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6地块考古勘探项目。
1.8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大街以东、兴启路以北。
1.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1.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达到优质服务。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备考古调查勘探及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职业技能证书或考古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并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