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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中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4-20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禹州市中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禹州市中医院的委托,就“禹州市中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中医院;

2.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医院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YZSZYY-C2026001;

4.采购内容:通过本次磋商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商,为禹州市中医院提供病理标本外送检测服务,具体服务范围、技术要求、服务标准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5.采购最高限价:以许昌市医疗保障局、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禹州市医疗保障局、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病理标本检测服务价格的55%为准,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完工、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若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同时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合规。

8.项目地点:禹州市中医院

9.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供应商须对本标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或其医学检验机构必须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符合检测标准的实验室、专业检测设备及合格的技术人员,能够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供应商的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供应商为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3.2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许昌;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