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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发布日期:26-04-21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概况

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NZ-202603-013

2.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24(万元)

6.采购需求:咸宁市中心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按照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注册。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线上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③获取文件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取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将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