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弥勒市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糕点类、奶类)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研和【2026】第52号
本项目弥勒市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糕点类、奶类)采购配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弥勒市第一幼儿园。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成交方。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糕点类、奶类)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研和【2026】第5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3服务地点:弥勒市第一幼儿园。
2.4采购内容及需求:弥勒市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食品(糕点类、奶类)采购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为一招三年,首次签订1年合同。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学校)考核,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服务质量达标、标的发生变化且变化幅度在10%以内的,可以续签1年。再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1年,累计不超过3年。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据合同约定终止合作。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满足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要求。
2.7采购预算为:4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一期)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
2.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于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按项目性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学校食堂管理系统注册,所采购的商品必须上架,已上架商品如出现学校下单,供应商不配送的情况,在当期结算时扣除该笔订单全部金额的货款。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1、请你单位于2026年04月22日—2026年04月27日,8:30—11:30时,14:00一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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