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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相关检验检查项目外送服务

发布日期:26-04-22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洛阳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相关检验检查项目外送服务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相关检验检

查项目外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JTF-CG-2026059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病理科相关检验检查项目外送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洛阳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申请病理科外送开展HPV和TCT项目,并提供

配套的标本处理、冷链运输、检测服务、帐单查询服务等。检验服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HPV和TCT项目内容。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

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能够提供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定期与同级别医疗机构或实验室进行比对实验,并提供比对实验记录、报告等相关材料。

3.4提供省级以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验收合格证书》及相关人员培训证书。

3.5具有投标人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书面承诺。

3.7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确认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后,整理成一个PDF发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