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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6-04-23 浏览次数:2

2026年度@当阳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受当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当阳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SSRY-2026-01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当阳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当阳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包含食材采购、餐食制作、供餐服

务、食堂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等食堂经营相关全部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预算金额:117504元/年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服务、一年一签”的方式,首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首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年度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若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期限每次为一年,累计续签期限不超过两年。若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本项目服务期限自行终止。

六、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

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网上领取,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的盖章清晰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

3、文件售价:0元。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下午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当阳市。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磋商时间和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