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82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A.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6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章后的税务大厅零
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网络方式或邮寄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成交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3售价: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