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化州市第九中学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MYS-CG264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化州市第九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0万元,招标人为化州市第九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3800000.00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化州市第九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化州市第九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0投标人未被列 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1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5日(投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提供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茂名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茂名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