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智慧医院四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甲方”、“业主”或“买方”)委托,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智慧医院四期项目所需,对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对此项目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供应商”或“响应方”)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智慧医院四期项目
招标项目内容:
1、硬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自助缴费打印一体机 20 台
2 POS机 35 台
3 扫码缴 35 台
4 网闸 1 台
5 核心系统存储设备 1 台
6 Pacs存储设备 1 台
7 食堂收银机 8 台
2、软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8 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 1 套
9 患者诊疗服务平台 1 套
10 慢病管理系统 1 套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要求。
22招标范围: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智慧医院四期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要求)。
2.3服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企业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对应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文或相关证明。(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还需要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方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以2023年1月1日以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所属行业属于“两高一剩“行业;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应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此处提供的案例若不符合要求,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或者截止到开标时间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的首页、甲乙双方签章、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应清晰可见。)
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是指合同或协议中包含【系统集成】或【信息化建设】等关键词,或合同中实质性服务内容与上述关键词功能属性相符的服务案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响应方提供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首页、具体内容、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见:以上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如因资料提供不完整,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案例时间、案例服务内容等,将视为无效案例。
3.6(1)为避免虚假响应,核心系统存储设备、Pacs存储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参数符合性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和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硬件产品参数符合性承诺函。
(2)为避免虚假响应,投标人须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上述条款3.3和条款3.4的信用状况会在开标环节进行核查。若投标人针对上述3.3和3.4条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03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