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洛宁县中医院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餐厅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T-2026-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中医院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餐厅承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洛宁县中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小型,主要为医养中心养老长者、住院病患、医院在岗职工、陪护家属、来访办事人员,需同步提供中医食疗营养餐、慢病膳食、普通大众餐、职工工作餐、加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中医院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餐厅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县中医院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餐厅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没有食物中毒、火灾、生产安全重大投诉、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投标文件中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洛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00时09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受洛宁县中医院委托,就洛宁县中医院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餐厅承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