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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7-16 浏览次数:7

2026年度@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清庚招2026第79号(0873-2026FW1L022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3.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对公汇款购买。建议采用汇款形式进行报名,请按本公告所述账户信息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招标共1包:

包号:1名称: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简要技术需求:全院门急住诊电子病案无纸化归档及应用管理(质控、浏览、打印、复制导出、封存等)。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93.20万元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投标。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招标内容及用途:用于医院电子病历无纸化归档应用系统建设。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正式上线验收后3年内。合同签订后,建设工期在医院协调好相关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完成的前提下,6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请双方签字盖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标书登记表。

2.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以下资料发至本项目电子信箱中。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汇款凭证;(4)邮件写明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