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2026年-2029年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龙岗院区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2026年-2029年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龙岗院区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E-CZ-F[2026]15/HBHJ-ZB20261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2026年-2029年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龙岗院区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填报费率,以食堂每月经营收入的5%费率为基准价,费率不得低于5%(如5.1%、6%、7.23%等);超市、蛋糕店、鲜花店以每月经营收入的8%费率为基准价,费率不得低于8%(如8.1%、9%、10.23%等)。
7、采购需求:根据目前医院白龙岗院区食堂现状,完善膳食服务方案,对厨房进行升级、增加服务人员等,满足院区规模扩大、日益增长的膳食服务需求,达到医院食堂食品卫生许可、符合三甲医院食堂验收标准、满足职工及病人就餐分区、排水排烟系统达到环保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实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度考核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合同。项目实施期间,若发生重大
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
关范围也予认可;(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
4、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片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