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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7-27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ZC-26044

2.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50,000.00

5.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3投标人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7日至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线上获取:供应商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后,按照表格里“线上获取文件流程”说明进行操作,将所需资料一起发送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须提供资料(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获取文件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