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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禧中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6-07-31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汕头市金禧中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21786

2、项目名称:汕头市金禧中学2026年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汕为进一步规范汕头市金禧中学校外供餐服务工作,完善采购流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汕头市金禧中学日常膳食的供应,保证学生校外供餐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拟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5、本项目不设置预算金额及价格,无需进行报价,本文件所有关于报价的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

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项目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07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4、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