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誉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磁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DL-2026-203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采购,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校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等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一次,考核通过可续签合同,未能通过考核视为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根据每年考核结果,最多可再续签一期合同)
5.3质量要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送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具体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避免采购人核验错误,建议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3.3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宣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注以上资料均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问)。
2.地点:信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