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宜阳县艺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宜阳县艺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C-GK-20260801
2、项目名称:宜阳县艺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固定费率:35%
序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
1宜阳县艺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服务项目固定费率:35%固定费率:3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学校食堂经营,主要包含人员劳务,设备维修,水电费用等运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满足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2】6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①现场获取: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
份证以上证件审查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②邮箱获取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XX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