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凤城市中心医院视频眼震图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301000GWP001760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风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中心医院视频眼震图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凤城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城市中心医院采购视频眼震图仪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城市中心医院视频眼震图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风城市中心医院视频眼震图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七、其他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