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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8-25 浏览次数:5

2026年度@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Y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5.94万元,招标人为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山市向日葵幼儿园食堂食材联合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与开展业务有关的人员技术证明(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等)和有关的设备的资料(照片、图片等),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响应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相应证明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说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

(6)响应人参与响应前连续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行贿企业名单,未曾向采购人提供或出示虚假检疫证明、虚假食材质量/溯源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响应人公章。若响应人成交后,被发现列入行贿企业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或曾向采购人提供或出示虚假检疫证明、虚假食材质量/

溯源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8)响应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江门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

七、其他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购买。

3.报名流程:

(1)线上购买: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及需提交的资料一同扫描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并完成线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响应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视为完成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转账账户名称和响应人名称不一致、不备注或备注内容不正确的,视为无效递交标书款,款项将原路退回)。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