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2026-2028年度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2026-2028年度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_100%,招标人为成都赛伟拓科技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全国范围内所需零星货物运输服务、吊车运输配套服务,涵盖生产经营用车(双排座、皮卡车)、普通货物运输、“三超件”运输、拖车运输及吊装作业等全部配套运输保障工作。
2.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生产经营用车服务(双排座、皮卡车)、零星运输服务(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三超件”运输及拖车运输服务)及吊车服务。
2.3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赛伟拓公司运输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体服务周期为两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前30日内,招标人依据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
招标人及上级单位承包商管理办法、合同附件《承包商业绩评价记录表》对承包商开展年度综合考评,考核总分100分,80分(含)以上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合格的,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招标人遇上级政策调整、项目预算取消、业务关停等客观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到期不予续签,本年度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招标人无需承担续签违约责任。
2.6本项目预估金额1600万元(含增值税,标段一含9%增值税,标段二含6%增值税),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划分及预估金额如下:
标段一·零星运输服务,主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三超件”运输、拖车运输等相关服务,项目两年估算金额1000万元(含9%增值税)。
标段二:吊车服务,主要包含项目所需常规吊装、抢险物资吊装运输保障服务,项目两年估算金额600万元(含6%增值税)。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预计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2.7任务响应时间:
标段一零星运输服务,省内运输业务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指令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装运.省外运输业务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指令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装运。
标段二:吊车服务,招标人有运输任务,投标人必须在4小时内将车辆组织到位.如果是抢险物资运输,投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将车辆组织到位。
★2.8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
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3.2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
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
★3.3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备案登记表。
★3.4车辆及驾驶员要求:
3.4.1标段一(零星运输服务)投标人车辆配置要求
(1)生产经营用车≥8台(包含双排座≥2台、皮卡车≥6台),车辆使用年限≤6年.
(2)零星运输货车≥10台(包含三轴低栏≥2台、四轴低栏≥6台、拖车(30吨以上)车型≥2台),车辆使用年限≤6年。
3.4.2标段二(吊车服务)投标人车辆配置要求吊车≥3台(包含25吨≥1台、50吨≥1台、75吨≥1台),车辆使用年限≤8年。
3.4.3标段一和标段二所有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驾驶员,投标文件需提供全部车辆及驾驶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所投对应标段车辆、驾驶员数量任一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完整的三表一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经测算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取得赋码(二维码+唯一编码),并须提供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查验截图。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备赋码的审计报告或经评标现场查验报告未备案,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证明)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公司营业执照》、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