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DRC-2026-16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4.2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4.3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4.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
4.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4.6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
4.7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4.8框架协议采购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由此带来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处罚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征集文件:
3.1报名时间及领取征集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4.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4.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