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受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ACG26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10369.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910369.00元(含税)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2910369.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
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声明函。
5)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四.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0日08时30分起至当天09时00分截止。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
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09时00分。
4.开评标时间:2026年9月20日09时00分。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