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南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受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委托,就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南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PY26-010
2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南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40000.00元,最高限价:34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医院南院区信息化建设(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要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5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澈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漩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