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FG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4,000.00元,招标人为大埔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品目名称:行业应用软件;采购标的: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数量: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品目预算:504,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每年预估90,000人次,每人次最高限价2.8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
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埔县人民医院影像云胶片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所投软件具备云胶片或云影像或医学影像或影像存储与传输名称相关的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5己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梅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梅州市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
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收款方式:银行转账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