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宁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宁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W2026044。
项目名称:宁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296.00元。
最高限价:545296.00元。
采购内容:完成宁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正式报告出具并完成财政相关备案手续,所有成果资料完整移交发包人之日止。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2023年(含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
诺函);②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或提供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及提供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成立未满3个月的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及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能力;
7.2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进行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7.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提供承诺书;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注:造价咨询负责人和财务审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7.5.其他人员: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少于4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二级造
价师不少于1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磋商。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