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高峰寺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峰寺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5323005571001066001
2.项目名称:高峰寺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万元):50.24
5.项目概况:
2025年8月1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下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193号),高峰寺风电场(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建设方案内的项目之一,规划装机容量65MW.2025年11月纳入楚雄州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市场化竞配范围,由金江能源集团中选取得开发权。本项目场址位于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花蕉箐村东侧一带的山脊上。场址范围介于东经101°25'6.90"~101°27*16.99”、北纬25°29'53.36"~25°32*11.78"之间,距姚安县县城直线距离约16km,海拔在2400m~2750m之间。机位点与居民点距离均大于700m,且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规划林地草地、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迹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乔木林地、基本草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等重要环境敏感区,场址内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山体稳定性较好,具备布置风机的地形地质条件。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本项目拟安装5台单机容量8.38MW和3台单机容量7.7MW的风机机组,总装机65MW,年上网电量1989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060h,容量系数为0.35。本项目主要由5台8.38MW、3台7.7MW的风电机组、8台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进场及场内道路组成。本项目不设置升压站,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同一业主已建的220KV光禄一期升压站35KV开关柜(已在220kV光禄一期升压站内考虑,本期无新增升压站内设备)。本项目不涉及升压站内设备改扩建工程,汇集电能后与光禄一期升压站打捆送出。本工程设计规模为2回集电线路输送至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总长约35.1km,其中架空路径长度26.7km(全线双回路架设),电缆路径长度8.4km。
根据业主单位在该地区后续项目建设的规划,考虑将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装机容量35MW)、圆鹤山风力发电项目(装机容量68.75MW)、高峰寺风力发电项目(65MW)、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65MW),4个新能源项目共建一座220KV升压站,电能汇集后由一回220kV线路外输。新建的220kV升压站建设在本次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场址区内。
本项目建设占地总面积36.5792hm2,包括永久占地0.9450hm2;临时占地35.6342hm2。场内改扩建施工道路长约13.00km,场内改新建施工道路长约4.893km。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其工程规模、工程区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初拟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
按2026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计算,本工程静态总投资32705.73万元,静态单位千瓦投资5032元/KW,动态总投资33104.28万元,动态单位千瓦投资5093元/kW。按照“机制+交易”的模式/全市场交易模式进行财务分析,经营期平均电价为0.2748元/kW-h测算项目的财务指标,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32%(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8%,财务评价可行。
6.合同履行期限: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及审计完成。如因项目工期延期,中标人不得要求增加人工、差旅等服务费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3.供应商满足下列任要求: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截止开标之日),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提供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10.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顶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且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本单位名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1日00时00分—2026年9月18日下午23时59分。
地点:供应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同开标时间)
1.时间:2026年9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3.道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