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临检类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现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临检类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临检类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NKZ-2026-07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以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五、招标内容:遴选一家供应商进行试剂配送服务,清单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
六、交货时间:乙方对所供试剂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下达的采购计划应在3天内供货到位,最长不超过7天,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必须保证4小时内供货到位,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七、配送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八、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强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九、政策说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医共体建设、政策调整,本项目耗材采购纳入国家集采或医共体统一采购管理,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双方对已经实际供货完成部分据实结算;因前述政策原因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设备所涉及到医疗设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2017】104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2如果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3.3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十一、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标书售价:200元。
线上获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提示: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