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CXZB-2026-029
2.项目名称: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万元。
5.最高限价:33万元。
6.采购需求: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工作站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一体化医生工作站系统软件及实施服务;包含一体化医生工作站系统软件购置、系统部署实施、院内各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全员操作培训、后期运维保障等全部内容。实现医院现有医生工作站功能优化、流程升级、数据互通、业务闭环,保障临床诊疗工作高效、稳定、标准化运行。具体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实施标准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含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软件安装部署、接口开发对接、系统测试、人员培训、上线试运行、缺陷整改,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至免费维保期结束。
8.服务地点: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景洪市么龙路55号)。
9.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10.质量要求:一体化医生工作站系统软件、接口开发成果、实施及配套服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等国家及医疗卫生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相关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要求。
11.质保期:系统质保期1年。
12.本项目为系统升级及配套实施服务项目,所有报价须包含项目全部交付内容,采购人实行总价包干,实施过程中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采购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软件购置费、系统实施部署费、各业务系统对接接口开发费、现场培训费、质保期运维服务费、设备调试费、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验收服务费及项目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4.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5.提供企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
2.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版(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发送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市。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