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天津市肿瘤医院智慧餐饮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H-ZLYY20267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肿瘤医院智慧餐饮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肿瘤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餐饮系统建设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餐饮系统建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餐饮系统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