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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10-12 浏览次数:4

2026年度@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6-10-02

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营养科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35

最高限价(万元):34.9968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低脂型全营养素、整蛋白型营养粉(纤维型)、整蛋白型营养素等营养制剂,具体采购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供货要求

1.所供货物均为全新未使用、未过期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规范及产品注册备案技术要求。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验收时,常规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额定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产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明确规格、配料、适用人群、执行标准、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信息,满足临床合规使用及存档要求。

3.若投标人所供货物无法满足医院需求或不适配临床使用场景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为满足医院需求或适配临床使用场景的货物,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时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对投标人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提供的货物在评审时对投标人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提供本国产品的投标人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应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规定,对该投标人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均应当在投标人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覆盖所投产品品类;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套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建临沧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临沧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核心产品

本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低脂型全营养素、整蛋白型营养素、浓缩乳清蛋白粉。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二)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