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栾川县妇幼保健院超市经营权公告
受栾川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栾川县妇幼保健院超市经营权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
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ZX2026-015
2、项目名称:栾川县妇幼保健院超市经营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元/年
最低限价:5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栾川县妇幼保健院超市经营权项目,选取1家承包商入围运营管理;超市位于新院区院内,使用面积
83.2平方米;
5.2服务地点:栾川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
5.3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5.4经营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院方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院方将
终止合同);
6、合同履约期限:同经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
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查验原件,所有要求加盖
公章均指供应商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