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6)完税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
(10)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