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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6-06-11 浏览次数:37

2026年度﹥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576

2、项目名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17572.00元

最高限价:2317572.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豫政采(2)20260792-1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1包832221.00832221.00

2豫政采(2)20260792-2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2包755910.00755910.00

3豫政采(2)20260792-3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颗粒配送服务项目3包729441.0072944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医院提供日常非集采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视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5.3服务质量: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药品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段,但仅能中标一个包段。若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多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优先选择中标包段。其它包段则自动顺延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特别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为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在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