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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6-06-12 浏览次数:65

2026年度﹥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MZ-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23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雅正幼儿园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承诺

函》。

(6)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登记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七、其他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服务期:一年。

3.人民币230万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方式:邮件购买。

售价(元):500。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

(3)付款底单复印件

2.为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采用“电汇转账”非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报名材料登记的邮箱向报名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