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粮油盐米等副食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CG2026-02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日(粮油盐米等副食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240,000.00元,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食材配送种类包括:主要配送清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米、面、粮油、调味品等副食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粮油盐米等副食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粮油盐米等副食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注: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有
成员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且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及约定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清远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
七、其他
一、网上获取文件:
(1)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单位邮箱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采购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150元(公对公转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