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网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网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惰况
项目编号:YNYJCG-2026-10-01
项目名称: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新院区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00.00元
最高限价:168000.00元
1.采购需求:含新院至老院电路、新院办公外网、电子政务网、医保电路、固定电话、住院部三楼宽带、iptv网络电视节目、中心机房数据卡、固定污染源监控商务专线、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电路;其中新老院电路、新院办公外网带宽≥400M,电子政务网、医保电路、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电路带宽≥100M;配置固定电话52户、住院部三楼宽带20户、iptv网络电视节目20户、中心
机房数据卡1张、商务专线1条,保障新院区门诊、住院、各业务信息系统及办公系统稳定运行,网络运行可靠,故障能够快速处置响应,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采购数量:
序号 业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新院至老院电路 1 条
2 新院办公外网 1 条
3 电子政务网 1 条
4 医保电路 1 条
5 固定电话 52 户
6 宽带(住院部三楼) 20 户
7 iptv网络电视节目 20 户
8 中心机房数据卡 1 张
9 商务专线(固定污染源监控网络) 1 条
10 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电路 1 条
3.服务质量要求:整体网络服务年度可用率≥99.5%;医保电路、电子政务网、数字医疗公共服务平台、新老院互联专线为核心业务链路,年度可用率≥99.7%。因供应商线路、设备原因造成业务
中断,故障无法及时处置或年度多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履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
1.2.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需提供完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需提供企业内部正式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如有),同时提供“报表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会计资料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D.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200.00元/套(售后不退)
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注: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