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食材及生活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南天平2026-04-225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食材及生活物资配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食材及生活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食材及生活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2025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应有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给予免除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配送,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云南华坪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华坪县
七、其他
1.项目基本信息
1.1采购金额:30.00万元/年;
1.2最高限价:下浮0%;
1.3服务地点: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荣将镇龙头村委会18组);
1.4采购需求华坪县荣将镇果子山敬老院2026年食材及生活物资配送,主要包含肉类(含猪、牛、羊、鸡、鸭、鹅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海鲜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食堂用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类;
1.5服务期限:3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一年后,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进行考核,服务满意无异议,继续签订合同);
1.6配送时间及要求:①配送时间:每次按照机构食堂管理人员提供的清单在供餐日按需按时配送到位。甲方在供餐日前一天20:00以前下单,乙方根据下单要求于次日上午9:00前送达,补单截止时间为当日20:30,补单量不得超过当日货单数量的10%;②紧急补货配送:在采购人提出紧急补货需求后的2小时内送达;③配送人员须配合食堂管理人员参与食材验收,食材不新鲜、货不对版、缺斤少两、临期过期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收货,允许乙方重新配送一次,重新配送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中午11:00,连续出现三次食材质量问题,甲方可终止合同;④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各品类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干货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批次批号标识);
1.7配送频率:新鲜肉类、蔬菜、水果等每天配送一次,干货调料类、粮食制品类、食用油等每周配送一次;
1.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2.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2.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