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NYD-2026-08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情况: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食堂餐厅二层,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座位约900个。
3.2项目地点: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食堂;
3.3采购范围:所需食材的供货、配送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数量按实际需求据实结算;
3.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标准;
3.6质保期: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保证保质期离保质期截止时间止还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3.7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特殊、紧急情况下,在收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30分钟之内响应回复,并于1小时之内将所需食材配送到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后果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如供应商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单位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27日08:30至2026年05月07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资料需是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各潜在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同时备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转账凭证)
3、文件售价:500元,转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