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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6-06-01 浏览次数:18

2026年度@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LHZB-CS-202614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聋人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聋人学校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套,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