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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6-07-13 浏览次数:23

2026年度@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Y—2026—010;

2.项目名称: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30万元

5.最高限价:1230万元

6.采购需求:1包:粮油类等采购;2包:畜禽肉类等采购;3包:生鲜类(含蔬菜、禽蛋、豆

制品、鲜菌菇、鲜面条等)采购;4包:干调及一次性用品等采购;5包:冷鲜及冻品;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按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

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现场领取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③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见招标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