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B-2026-Z02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2.4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28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