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珠海市香洲区北山幼儿园食材、乳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北山幼儿园食材、乳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DXC2026FW06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北山幼儿园食材、乳制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300,00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其他服务 粮油、干货、调味品类 1(项) 详见第二章 300,000.00 100.00% 否
2 其他服务 肉蛋果蔬类、乳制品 1(项) 详见第二章 1,000,000.00 100.00% 否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均适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
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无查实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的行政处罚信息页,查询(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无须提供);2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的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售价:500.00元/采购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购买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购买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将现场购买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
2)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收款信息和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3)供应商填好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连同招标(采购)文件购买费用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购买登记成功(购买登记成功不等同资格和符合性通过,请知悉。)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010-60868695